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第一試筆試應試科目表
壹、各類科普通科目均為:
一、憲法與英文(各占百分之五十)。
二、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其占分比重,分別為作文占百分之六十,公文、測驗各占百分之二十。
貳、本考試試題題型,除「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考試時間二小時。
參、各考試類科凡列有選試科目者,用人機關提列任用計畫時,須依選試科目分別填列需用名額,並按選填該選試科目之應考人擇優錄取。
土木工程
三、高等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
四、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五、高等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六、工程管理與施工
結構工程
三、高等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
四、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五、結構學
六、結構動力分析與耐震設計
水利工程
三、高等流體力學
四、高等水文學
五、水資源工程
六、渠道水力學
測量製圖
三、地理資訊系統
四、誤差理論
五、高等大地測量學(包括幾何大地、衛星定位測量)
六、攝影測量與遙感探測
土木工程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工學、理學、農學、建築學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之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二年者。
測量製圖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工學、理學、農學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之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二年者。